律师资料
东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东莞取保候审律师 东莞知名刑事律师
所在地区: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538696061
文章分类
全部文章(104 )
成功取保候审 (33)
不起诉 (16)
成功减刑辩护 (20)
成功缓刑 (11)
律师随笔 (12)
指导案例 (0)
无罪辩护 (8)
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 (4)
律师简介
查看更多
周乃文律师,东莞律师,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律师;全日制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博学、厚德、重法”;在办案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法学功底深厚,经验丰富,免费咨询分析案件、服务有保障,办事快,方案多,担任广东省西南政学大学刑侦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长;熟悉东莞市各看守所、公安机关、检查院、法院、等司法系统的办案流程。以精通业务、辩护能手而闻名;谙熟侦查、取证、定性的方法和程序,注意细节,具有敏捷的判...
联系方式
查看更多
执业机构: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38696061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1号5栋1011-1013房
网友留言
查看更多
货款来源于赃款,被诱导取走后,涉嫌掩饰罪,东莞专业刑事律师周乃文律师化险为夷为其取保候审
作者:东莞刑事辩护周乃文律师
|
浏览次数(24)
|
评论(0)
|
点赞(0)
|
2025-03-19 15:34:20
周乃文律师
周乃文律师
作者:东莞刑事辩护周乃文律师
|
浏览次数(24)
|
答复(0)
|
点赞(0)
|
2025-03-19 15:34:20

案情回顾

 

何某长期从事外贸业务。在一次正常的出货业务操作后,其账户意外收到一笔 2 万元资金。因缺乏法律知识,何某未对该笔资金来源产生怀疑。后在他人诱导下,何某 2 万元取出。随后,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诈骗案时发现此笔资金为诈骗所得,何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其家属紧急委托周乃文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周乃文接受委托后,提出:1主观故意缺失:何某日常外贸业务资金往来频繁,该 2 万元进入账户时无明显异常特征。何某基于正常业务往来的合理认知,在取款前并不知晓该款项为诈骗所得。其在他人诱导下实施取款行为,并非主动且明确知晓款项违法性质,不存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

 2受诱导的被动取款:何某在取款过程中,是受到他人的误导与诱导。诱导者对款项的非法性质更为清楚,何某在整个事件中处于被动从属地位,并非积极主动地追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结果。

 3积极退赃彰显悔意:何某在意识到可能涉及违法问题后,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主动将 2 万元退还给办案机关。该退赃行为不仅体现了其深刻的悔悟态度,也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取保候审环节,此积极退赃表现成为重要考量因素,反映出何某社会危险性较小,不致妨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4社会危害性有限:本案涉案金额仅 2 万元,且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相关情况,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除资金流转外的其他严重后果,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办案结果

周乃文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详细阐述何某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并强调其积极退赃等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继续与检察机关深入交流辩护观点,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最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何某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且考虑其积极退赃等表现,决定对何某不起诉。何某成功恢复自由,此次刑事辩护取得圆满成功。【案号】沪公静()取保字〔2025100060号。

律师资料
东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东莞取保候审律师 东莞知名刑事律师
所在地区: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538696061
作者其他文章
累犯盗窃案成功取保候审——法律温情与人权保障的体现,东莞刑事辩护周乃文律师亲办案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取保候审——法律专业与人性关怀的完美结合,东莞靠谱刑事周乃文律师亲办案例
绝境逆袭!非法经营案当事人取保候审背后的转机——东莞专业刑事律师亲办案例
力挽狂澜!从刑事案件边缘拉回,崔某案件成功 “逆转”——东莞刑事案件周乃文律师亲办案例
精彩评论
请先登录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查找律师
查找律师
业务专区
业务专区
菜单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