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法律的浩瀚星空中,刑事辩护领域犹如一片深邃而复杂的宇宙,其中,律师无疑是最为耀眼且肩负重任的星辰。他们以专业为剑,以法律为盾,在黑暗与光明的交锋中,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案情回顾】
廖某某系河南信阳人,因涉嫌诈骗被东莞市公安局于2020年4月28日拘留。廖某某被指在业务往来中,通过虚构部分事实,获取合作方财物,合作方认为其行为构成诈骗并报案。案件办理期间,廖某某的家人远在北方,无法及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且其身份证被民警扣押。律师在大晚上前往东城派出所为廖某某办理取保手续,还需让民警出具证明,以便为廖某某安排酒店。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原南天星】周乃文律师律师多次会见廖某某后提出,首先,廖某某虽存在虚构部分事实的情况,但在业务往来中有一定的履约行为,不能单纯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次,廖某某所涉金额及情节,尚未达到构成诈骗罪的严重程度,更多属于民事欺诈范畴。并且,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出廖某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积极为其申请取保。
【办案结果】
经过周律师的不懈努力与充分辩护,公安机关最终采纳了周律师的部分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于2020年7月22日决定对廖某某予以释放。廖某某得以恢复自由,律师成功办理了这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