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法律的复杂漩涡中,涉嫌介绍卖淫罪这样的案件往往让当事人陷入困境,前途未卜。然而,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原南天星】周乃文律师团队却能凭借精湛的法律智慧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开辟出一条希望之路。
【案情回顾】
当事人冯某被指控涉嫌介绍卖淫罪。检方称,冯某在某娱乐场所周边活动期间,多次为有需求的人员与卖淫女牵线搭桥,促成交易。2023年7月,李某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后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律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已满14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介绍有艾滋病或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人卖淫,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原南天星】周乃文律师介入案件后多次会见,开深入调查与分析,发现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冯某有介绍二人次以上,虽然冯某向某某组织者有多次转账,但没有达到5万的立案标准,也没有其他未成年,孕妇等情况,但仅凭现在数量的流水无法认定为是不同的卖淫女, 也可能是同一人的多次卖淫多次交易而且与该的立案标准是不符合的,即现在的证据无法认定冯某犯介绍卖淫罪。经与办案机关的多次沟通,希望得到办案机关的重视。
【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对冯某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采纳,冯某成功获取保候审。【东二看释字[2023]27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