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44条的规定,你能否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和还有多少天正式开庭没有关系,而是看现在举证期限是否已经届满。如果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那就可以提出,由仲裁庭审查是否受理;如果举证期限已经届满,那就只能另行申请仲裁了。而现在举证期限是否已经届满,要看你收到的《举证通知书》上是如何指定举证期限的。如果指定的举证期限为自你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那就从你收到《举证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