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关于公司方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盖章签字的问题,如果公司手中有一份你已经签字但公司尚未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要加盖印章,这份劳动合同就会成立并生效,而不论你手中的那一份是否盖章签字。其次,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66条的规定,如果公司在那份劳动合同上补盖印章,而且在空白之处填上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限,那么就视为你们双方自始便签订劳动合同了,在此情况下你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是不予支持的。
当然,如果只是你手上有一份劳动合同而公司方手上并没有你已经签字的劳动合同的话,那情况就复杂一些了。因为结合你提供的其他情况来说,到底属不属于公司已经要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你在签完字以后没有把劳动合同交还给公司的情况,要结合其他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和认定。如果最终真的认定是公司已经把书面劳动合同交给你签字,之后你一直没交还给公司盖章的情形,那即使客观上确实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仲裁委也是有可能不支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