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粤高法〔2023〕105号)的规定,从2023年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再转发年度赔偿计算标准,相关统计数据由当事人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发布信息自行查询提供。本文所载数据,由侵权法资讯自行查询和汇总,仅供参考。后文说明中所附链接均为官方发布的原始文件,可以作为向法庭提交的材料。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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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202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76910 |
经济特区 |
珠海 |
67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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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 |
38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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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全省平均水平) |
5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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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2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49013 |
经济特区 |
珠海 |
43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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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 |
25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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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全省平均水平) |
39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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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174640元 |
经济特区 |
珠海 |
1338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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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 |
973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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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全省平均水平) |
1334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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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年) |
8068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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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住宿费(元/天) |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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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 |
市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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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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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伙食补助费(元/天) |
100 |
2023年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国有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序号 |
项目 |
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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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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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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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农、林、牧、渔业 |
-- |
(二) |
采矿业 |
-- |
(三) |
制造业 |
-- |
(四)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五) |
建筑业 |
-- |
(六) |
批发和零售业 |
-- |
(七)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八) |
住宿和餐饮业 |
-- |
(九)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十) |
金融业 |
-- |
(十一) |
房地产业 |
-- |
(十二)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十三)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
-- |
(十四)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十五)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十六) |
教育 |
-- |
(十七)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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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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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 |
说明
1、“--”表示该项数据尚未公布或者笔者尚未查到,待公布或者查到以后会及时更新和完善。
2、2023年深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来自深圳市统计局于2024年4月28日发布的《深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九章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3、2023年珠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来自珠海市统计局于2024年4月28日发布的《2023年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十二章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4、2023年汕头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来自汕头市统计局于2024年4月8日发布的《2023年汕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九章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5、202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来自广东省统计局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的《2023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九章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6、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粤高法〔2023〕105号)的规定,由于统计口径调整,政府统计部门不再发布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于丧葬费的赔偿标准统一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经济特区标准不同于省内平均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7、2023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自深圳市统计局于2024年6月30日发布的《2023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
8、2023年珠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自珠海市统计局于2024年6月24日发布的《2023年珠海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32169元》。
9、2023年汕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自汕头市统计局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的《2023年汕头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10、2023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2023年广东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来自广东省统计局于2024年6月21日发布的《2023年广东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11、关于分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广东省统计局于2024年6月21日发布的《2023年广东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中的“2023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往年广东省高院公布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中的“国有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不是同一组数据。就全省而言,有的城市的法院会参照“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数据计算,有的则参照“国有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至于具体标准,有的行业前者高,有的行业后者高。到目前为止,前一组数据已经在《2023年广东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中公布(见本文第2张表格),后一组数据则尚未公布(下图为2022年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