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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指导性案例
作者:人民法院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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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15: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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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15:40:03

 

入库编号 

2013-18-2-374-001

 

指导案例19:赵春明等诉烟台市福山区汽运输公司、卫德平等机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关键词

事 机动交通事故责任 套牌 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机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将机动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或者明知他人套牌使用其机动号牌不予制止,套牌机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与套牌机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

《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基本案情

20081125530分许,被告林则东驾驶套牌的鲁F41703在同三高速公路某段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被告周亚平驾驶的客相撞,两冲下路基,客翻滚致内乘客冯永菊当场死亡。经交警部认定,货司机林则东负主要责任,客司机周亚平负次要责任,冯永菊不负事故责任。原告赵春明、赵某某、冯某某、侯某某分别系死者冯永菊的丈夫、儿子、父亲和母亲。

F41703号牌在辆管理部登记的货并非肇事货,该号牌登记货的所有人系被告烟台市福山区汽运输公司(简称福山公司),实际所有人系被告卫德平,该货在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简称永安保险公司)投保机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套牌使用鲁F41703号牌的货(肇事货)实际所有人为被告卫广辉,林则东系卫广辉雇佣的司机。据辆管理部登记信息反映,鲁F41703号牌登记货2004426日至200872日,先后15次被以损坏或灭失为由申请补领号牌和行驶证。20078 23日卫广辉申请补领行驶证的申请表上有福山公司的签章。事发后,福山公司曾派人到交警部处理相关事宜。审理中,卫广辉表示,卫德平对套牌事宜知情并收取套牌费,事发后卫广辉还向卫德平借用鲁F41703号牌登记货的保单去处理事故,保单仍在卫广辉处。

发生事故的客的登记所有人系被告朱荣明,但该辆几经转手,现实际所有人系周亚平,朱荣明对该客既不支配也未从该运营中获益。被告上海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腾公司)系周亚平的雇主,但事发时周亚平并非履行职务。该客在中国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简称人保公司)投保了机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裁判结果

上海市宝山区人法院于2010518日作出(2009)()初字第1128事判决:一、被告卫广辉、林则东赔偿四原告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律师费共计396863;二、被告周亚平赔偿四原告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律师费共计170084;三、被告福山公司、卫德平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一项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卫广辉、林则东、周亚平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一、二项的赔偿义务互负连带责任;四、驳回四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宣判后,卫德平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法院于201085日作出(2010)沪二中()终字第1353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根据本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货司机林则东负事故主要责任,而卫广辉是肇事货的实际所有人,也是林则东的雇主,故卫广辉和林则东应就本案事故损失连带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永安保险公司承保的鲁F41703并非实际肇事货,其也不知道鲁F41703机动号牌被肇事货套牌,故永安保险公司对本案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本案客司机周亚平对事故负次要责任,周亚平也是该客的实际所有人,故周亚平应对本案事故损失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朱荣明虽系该客的登记所有人,但该客已几经转手,朱荣明既不支配该,也未从该运营中获益,故其对本案事故不承担责任。周亚平虽受雇于腾公司,但本案事发时周亚平并非在为腾公司履行职务,故腾公司对本案亦不承担责任。至于承保该客的人保公司,因死者冯永菊系内人员,依法不适用机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故人保公司对本案不承担责任。另,卫广辉和林则东一方、周亚平一方虽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有所不同,但祸的发生系两方的共同侵权行为所致,故卫广辉、林则东对于周亚平的应负责任份额、周亚平对于卫广辉、林则东的应负责任份额,均应互负连带责任。

F41703的登记所有人福山公司和实际所有人卫德平,明知卫广辉等人套用自己的机动号牌而不予阻止,且提供方便,纵容套牌货在公路上行驶,福山公司与卫德平的行为已属于出借机动号牌给他人使用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机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将机动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将会纵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通过套牌在道路上行驶,增加道路交通的危险性,危及公共安全。套牌机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号牌出借人同样存在过错,对于肇事的套牌一方应负的赔偿责任,号牌出借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福山公司和卫德平应对卫广辉与林则东一方的赔偿责任份额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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