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实施意见(粤劳综(1997)303号_现行有效)
广东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实施意见
粤劳综(1997)303号
广州、深圳市,各地级市劳动局,省直、中央、部队驻穗有关单位:
现将我厅制订的《广东省企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3修订_2024年1月1日施行)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李向阳等十人与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_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李向阳等十人与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
(2004年7月21日 [2004]民一他字第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废止)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2004〕8号
发布日期:2004.07.26
生效日期:2004.07.29
时效性:失效/废止
编辑提示:本篇法规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_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3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_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已于2000年4月4日由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废止)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1998〕24号
发布日期:1998.09.02
生效日期:1998.09.09
时效性:失效/废止
编辑提示:本篇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1996_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6〕10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5)豫法执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1988_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
(1988年10月19日法(经)复〔1988〕50号)
批复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研〔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_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_废止)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2013〕4号
发布日期:2013.01.18
生效日期:2013.02.01
时效性:失效/废止
编辑提示:本篇法规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_废止)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2010〕12号
发布日期:2010.09.13
生效日期:2010.09.14
时效性:失效/废止
编辑提示:本篇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_废止)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2006〕6号
发布日期:2006.08.14
生效日期:2006.10.01
时效性:失效/废止
编辑提示:本篇法规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_废止)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法释〔2001〕14号
发布日期:2001.04.16
生效日期:2001.04.30
时效性:失效/废止
编辑提示:本篇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52号_现行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人社部发〔202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26号_现行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不再变更被执行主体的复函(劳社厅函[2003]260号_有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不再变更被执行主体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3]260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能否受理退休干部要求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能否受理退休干部要求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228号
铁道部办公厅:
你厅关于
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劳社厅函〔1999〕69号_现行有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
(劳社厅函〔1999〕69号)
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商业秘密侵权
劳动部对《关于因破产、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自行解散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如何确认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_现行有效
劳动部对《关于因破产、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自行
解散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
如何确认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
(劳部发[1997]2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