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劳动法律法规大全_劳动法律汇编_深圳劳动法在线免费咨询
所在地区:深圳市-福田区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工伤赔偿
咨询电话:19842651889(免费)
文章分类
全部文章(584 )
法规目录 (3)
综合规定 (50)
劳动合同 (30)
经济补偿 (17)
工资福利 (54)
工作时间 (9)
休息休假 (25)
劳动仲裁 (53)
劳动诉讼 (40)
工伤法规 (109)
社会保险 (59)
劳动保护 (16)
就业管理 (37)
劳动监察 (50)
人事争议 (32)
律师简介
查看更多
杨锦浩,深圳专业劳动法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超过十年,曾任兼职仲裁员,担任多家集团、外贸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工厂以及公益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杨律师一直专注于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纠纷的仲裁、诉讼实务及法律研究,亲自处理过数百起劳动争议,具有扎实的劳动法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合同、工资、绩效、提成、奖金、加班、辞退、开除、辞职、经济补偿、赔偿金、竞业限制等争议和纠纷。...
联系方式
查看更多
联系人:杨锦浩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9842651889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华融大厦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95_现行有效)
作者:劳动部办公厅
|
浏览次数(347)
|
评论(0)
|
点赞(0)
|
2023-12-20 16:57:50
劳动法大全
劳动法大全
作者:劳动部办公厅
|
浏览次数(347)
|
答复(0)
|
点赞(0)
|
2023-12-20 16:57:50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5)268

 

北京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劳仲文[19951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人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第69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据此精神,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16条规定中所说的“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指有证据表明职工在受到胁迫或被对方乘己之危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指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是在双方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取得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八日

律师资料
劳动法律法规大全_劳动法律汇编_深圳劳动法在线免费咨询
所在地区:深圳市-福田区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工伤赔偿
咨询电话:19842651889(免费)
作者其他文章
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大全(目录)_国家层级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汇编
广东省劳动法规规章大全(目录)_广东省级劳动法规、规章、司法文件汇编
深圳劳动法规规章大全(目录)_深圳市级劳动法规、规章、司法文件汇编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年11月修订)
精彩评论
请先登录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查找律师
查找律师
业务专区
业务专区
菜单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