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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浩,深圳专业劳动法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超过十年,曾任兼职仲裁员,担任多家集团、外贸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工厂以及公益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杨律师一直专注于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纠纷的仲裁、诉讼实务及法律研究,亲自处理过数百起劳动争议,具有扎实的劳动法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合同、工资、绩效、提成、奖金、加班、辞退、开除、辞职、经济补偿、赔偿金、竞业限制等争议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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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非深圳户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工资的通知(2012_有效)
作者: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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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非深圳户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工资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我市特区养老保险条例规定,非本市户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19)的规定,自20122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00/月。因此,自20122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为非本市户籍员工申报的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不得低于1500/月。请各单位按规定在社保托收账户存入足额款项,以免影响员工参保。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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