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劳动法律法规大全_劳动法律汇编_深圳劳动法在线免费咨询
所在地区:深圳市-福田区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工伤赔偿
咨询电话:19842651889(免费)
文章分类
全部文章(584 )
法规目录 (3)
综合规定 (50)
劳动合同 (30)
经济补偿 (17)
工资福利 (54)
工作时间 (9)
休息休假 (25)
劳动仲裁 (53)
劳动诉讼 (40)
工伤法规 (109)
社会保险 (59)
劳动保护 (16)
就业管理 (37)
劳动监察 (50)
人事争议 (32)
律师简介
查看更多
杨锦浩,深圳专业劳动法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超过十年,曾任兼职仲裁员,担任多家集团、外贸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工厂以及公益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杨律师一直专注于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纠纷的仲裁、诉讼实务及法律研究,亲自处理过数百起劳动争议,具有扎实的劳动法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合同、工资、绩效、提成、奖金、加班、辞退、开除、辞职、经济补偿、赔偿金、竞业限制等争议和纠纷。...
联系方式
查看更多
联系人:杨锦浩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9842651889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华融大厦
深圳市劳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9年修订版)四、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作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浏览次数(559)
|
评论(0)
|
点赞(0)
|
2024-01-12 15:56:41
劳动法大全
劳动法大全
作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浏览次数(559)
|
答复(0)
|
点赞(0)
|
2024-01-12 15:56:41

 

四、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一)女职工

 

序号

行政处罚项目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自由裁量标准

37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般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1次。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较重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2-4次。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严重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5次以上。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38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其工作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般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满10小时。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较重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10小时以上不满36小时。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严重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36小时以上。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39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时间内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定休息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般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时间内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定休息时间,涉及受侵害劳动者1人。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较重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时间内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定休息时间,涉及受侵害劳动者2-5人。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严重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时间内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定休息时间,涉及受侵害劳动者6人以上;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40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法定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般

女职工产假少于法定天数10日以内;流产假少于法定天数5日以内。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较重

女职工产假少于法定天数11-20日;流产假少于法定天数6-10日。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严重

女职工产假少于法定天数21日以上;流产假少于法定天数11日以上。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41

用人单位延长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第一款: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般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满10小时。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较重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10小时以上不满36小时。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严重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36小时以上。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42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第一款: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般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夜班劳动1次。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较重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夜班劳动2-4次。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严重

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夜班劳动5次以上。

按受侵害女职工者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二)未成年工

 

序号

行政处罚项目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自由裁量标准

43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七)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一般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涉及受侵害劳动者1人。

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较重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涉及受侵害劳动者2-5人。

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严重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涉及受侵害劳动者6人以上;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44

用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一般

用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涉及受侵害劳动者5人以下。

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较重

用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涉及受侵害劳动者6-10人。

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严重

用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涉及受侵害劳动者11人以上。

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5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45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统一

娱乐场所招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50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相关链接:深圳市劳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9年修订版)第一部分:总则

律师资料
劳动法律法规大全_劳动法律汇编_深圳劳动法在线免费咨询
所在地区:深圳市-福田区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工伤赔偿
咨询电话:19842651889(免费)
作者其他文章
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大全(目录)_国家层级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汇编
广东省劳动法规规章大全(目录)_广东省级劳动法规、规章、司法文件汇编
深圳劳动法规规章大全(目录)_深圳市级劳动法规、规章、司法文件汇编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年11月修订)
精彩评论
请先登录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查找律师
查找律师
业务专区
业务专区
菜单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