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入职到现在都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也是个人账户转账的,现在口头通知离职,是有钉钉打卡记录,人事发放工资条核对记录,这样仲裁的话,是不是可以申请二倍赔偿和经济补偿金?请问我该怎么样维权。谢谢!
你好!在成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自5月份入职至今用人单位都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但因为工资是个人账户转账的,所以你需要面对的难题,是你要收集证据证明你和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此外,因为是“口头通知离职”,因此,如果你想就此问题维权,首先也要收集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将你辞退的证据。否则,如果证据不充分,维权是很难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