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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浩律师-深圳擅长劳动纠纷仲裁律师,专业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
所在地区:深圳市-福田区
执业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侵权纠纷、合同纠纷
咨询电话:19842651889(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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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浩,深圳专业劳动法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行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部负责人。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2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2013年开始正式执业。曾任兼职仲裁员,担任多家集团、外贸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工厂以及公益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杨律师一直专注于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纠纷的仲裁、诉讼实务及法律研究,亲自处理过数百起劳动争议,具有扎实的劳动法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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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是如何失掉互联网的营销阵地的?
作者:杨锦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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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1:56:00
杨锦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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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锦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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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1:56:00

 

要梳理律师们是如何失掉互联网的营销阵地的,我们首先要对一些概念进行定义和解释,否则很多问题将谈不清楚。

 

首先,本文所称的“互联网的营销阵地”,是指利用百度、360、搜狗等搜索引擎搜索相关关键词,搜索结果排名靠前的位置(本文所称搜索结果均指自然搜索结果,即不包含律师的付费广告)。也就是说,通过运营微博、微信公众号、知乎、百家号、网易号、抖音等自媒体账号进行营销的情况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其次,所谓“失掉互联网的营销阵地”,第一层意思是,以前利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相关关键词时,排在靠前位置的搜索结果里曾经很多是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注册和运营的网站。第二层意思是,现在利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相关关键词,排在靠前位置的搜索结果中已经几乎看不到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注册和运营的网站了。

 

 

零几年互联网兴起的时候,有一大批律师跟上潮流勇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很多律师都自掏腰包委托网络服务公司搭建了网站。一方面,早先进行网站备忘时对于备案名称的限制较为宽松,之后才变得越来越严的,例如个人注册的网站不能带“咨询”等具有商业信息性质的字样,不能带地名,不能带“法律”或者“律师”两个字,最后甚至连“网”字都不能带了(即不能将名称命名为“xx网”),而只能起一个类似于个人博客性质的网站名称。但最早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多限制。另一方面,委托网络服务公司制作一个网站的费用并不高,制作费用一般在几千元,少则两三千,多则七八千。之后,连域名续费、租借服务器以及维护管理在内,每年也只须向网络服务公司支付一千至三千元不等的服务费,这是很多律师都负担得起的价格。而此后,律师事务所开始普遍建设官网。如今,几乎每家律师事务所都制作了一个官网,这几乎是标配,相当于律所的互联网名片一样。

 

很早以前,如果我们利用搜索引擎搜索律师相关的关键词时,在较为靠前的位置中是可以看到很多由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注册和运营的网站的,尽管当时已经有不少法律咨询公司或者网络科技公司注册和运营的法律咨询网站出现在搜索结果里,但律师们运营的网站还是占有半壁江山的。

 

具体而言,记得2014年在百度搜索“xx劳动律师”的关键词时,排在第1页的10个搜索结果里,有一半是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注册和运营的网站。2018年在百度搜索相同的关键词时,排在第1页的10个搜索结果里,只有两、三个是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注册和运营的网站。现在再搜索,排在第1页的10个搜索结果里,甚至前20名内,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注册和运营的网站已几乎绝迹了(当然,放眼于全国来说,也有个别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运营的非常不错的网站,但数量很少)!

 

 

那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很明显,乃是律师们不懂也不想懂游戏规则所致!

 

所谓“不懂”,是指网站要想获得好的搜索排名,一定要进行搜索引擎优化,简称“SEO”。即便是再资深的律师,或者在业内再知名、再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进入互联网这个领域后,如果不进行搜索引擎优化的,那其所运营的网站也绝对不会获得好的搜索排名,因为这其中有着不同的游戏规则,而其在业内的知名度或者综合实力是并不一定能够转化为搜索引擎在计算其所运营网站的搜索排名时的优势的。一家新注册的法律咨询公司,新制作了一个网站,如果有专业的SEO人员或者SEO团队对该网站进行优化和推广,那么,有可能很快便能异军突起,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此外还有一个现象是,一个本来就运营的不错的综合网站,也开辟了一个律师列表或者律师咨询的频道,利用其网站高权重的优势很快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从而杀进法律服务市场分一杯羹。这样一来,作为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所运营的网站,就被挤到一边去了。

 

所谓的“不想懂”,是因为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律师行业的高端业务、优质业务基本上都通过人脉关系获得,如果说少部分律师垄断了大部分的高端业务、优质业务,那这些律师一定不会是通过互联网获取的业务,而一定是因为其掌握了某种核心资源。也就是说,真正业务很多的律所和律师,他们的业务(尤其是高端业务、优质业务)基本上不是通过互联网获得的,于是他们便既对运营好一个网站无感,也没有任何兴趣,故而也就不会想着在这方面投入过多的资源,只把网站作为一张品牌名片而已。不仅如此,笔者和一些业务并不是很多的律师交谈,发现他们也并不是很看好互联网这个业务渠道,而坚持认为律师要想成功,要想获得业务,还是要靠传统的方式——广泛建立人脉关系。

 

 

就此,笔者不想争辩哪种思路是对的、哪种是错的,毕竟“小鸡不撒尿,各有各的道”。但这样一来造成的客观现实就会是,律师们拱手向那些法律咨询公司、网络科技公司拱手让出了互联网的营销阵地!

 

不知道多少律师有过这样的经历:花钱委托网络服务公司制作了一个网站,刚建成和上线时,看着精美的网页,不禁赏心悦目、满怀期待。平时忙于办案无暇顾及,有空时则写一篇文章或者发几篇法规到网站上。但久而久之,几乎没有通过网站找来的当事人,或者只有寥寥几人咨询一下、基本上没有成交的,于是心态开始逐渐由期待变成失望再变成绝望。一年一个周期,等到某天网络服务公司再通知要续费时,可能便决定不再续费,于是这段运营网站的经历便这样在悄无声息之中画上句号了!

 

可以说,笔者见过太多律师运营的网站不再续费而无法访问的情况,这相当于就是一个个的网站被市场所淘汰掉了。毫不客气地说,他们的网站没有效果,接不到业务,是完全正常的,因为根本就没有进行搜索引擎优化,又怎么能获得较好的关键词排名,从而获得高质量的流量呢?说的再直白一点,没有投入,怎么会有产出呢?比如上图中那个广东xx律师事务所注册和运营的网站,标题设为“广东xx律师事务所-xx律所官网”,这一看就是没有做SEO的,否则绝不会设这样的标题。要知道在站内优化当中,标题可是非常宝贵的优化资源,而设这样一个标题绝对是不合格的。当然,笔者也知道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注册的官网,通常只是为了保有这样一张互联网名片,即便不能通过该网站承揽到业务,他们也会年年续费,毕竟这点钱对于一家律师事务所来说也不算什么。但是,这样的网站的作用,也就只是一张名片而已。一方面,他们的网站对于相关关键词——哪怕只是竞争较小的关键词——不会获得任何的排名。另一方面,他们的网站不会获得任何高质量的流量,从而不会起到开拓新的客户或者潜在客户的作用。试想一下,如果是搜索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而进入网站的,那就说明这个用户本身就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知道了该律所,搜索律所官网的目的很明显只是想做进一步的了解而已。而这样的用户,绝不能算是网站开拓的新客户。

 

当然,是否看好互联网的营销渠道,是否愿意在网站优化方面投入过多的成本,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可律师行业那么多律师、那么多律师事务所,有人通过人脉关系承揽业务,有人通过经营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账号承揽业务,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也总该有律师、律所守住互联网这块营销阵地。笔者最深的感触是,以前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个专业上比较陌生的问题时,会习惯性地先通过百度做初步了解,看一看律师同行写的文章,等有了思路以后再进行深入的研究。那时候,能够看到很多律师同行在个人网站或者新浪博客中发表的专业文章,很有价值。可现如今呢?通过百度进行搜索,在排名靠前的搜索结果里已经很少能看到律师同行们写的文章了,更多只是那些所谓的大平台花几十块钱雇写手写的营销软文,毫无任何价值可言。只是由于他们的网站权重高,所以才获得了较好的排名。可是,这不正是我们律师的机会和用武之地吗?

 

 

据笔者所知,有几个香港律师运营的网站,他们的律师就懂得去交换友情链接,证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是懂SEO的。还有几个大陆的律师或者律所运营的比较不错的网站,也是因为SEO做的不错,所以才获得了较好的排名和流量。而之所以目前是法律咨询公司、网络科技公司注册和运营的网站一家独大的现状,说穿了,就是他们集中资源投入在SEO上的结果。换言之,如果我们律师或者律所愿意投入资源在SEO上面,也会逐步获得较好的排名和高质量的流量,从而带来业务。相对于打广告、铺设其他渠道或者广泛建立人脉关系而言,在SEO上面投入的成本一定不会更高。关键是,全国65万名执业律师,3.9万家律所,在运营网站这条赛道上,也总该有我们的赛手吧!

 

- End -

 

声明:文中插图来自互联网。如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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